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
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【资料图】
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、《深
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,及
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《章程》、《独立董事工
作制度》等有关规定,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对公司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
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,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。现基
于独立判断立场,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一、关于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终止合作的意见
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、2022 年 12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
四次会议、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
的议案》,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(以下简称“中兴华”)
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。
近日,因公司管理需要,双方已经过友好协商,一致同意中兴华不再担任公
司 2022 年报审计、内部控制审计机构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中兴华终止合作,
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:仉鹏、裘爽、陈凯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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