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理对象(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)
(资料图片)
1. 新生儿父母双方均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
2. 夫妻双方现行婚姻关系内生育的子女
3. 内蒙古自治区助产机构内出生的一周岁以内婴儿
4. 准备随父随母落家庭户且家庭户户主为父亲或母亲(户籍所在地未被冻结或拆迁)
特别注意
1. 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已申领或出生超过1 年的婴儿,暂不可申请新生儿出生“一件事”。
2. 申请人落户完成后可携带户口簿至落户地派出所,在原户口簿新增打印新生儿常住人口信息。
3. 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。
原则上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,由监护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,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后,至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。新生儿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居民医保的,按所在统筹地区具体规定执行
4. 社会保障卡办理银行包括中行、农行、工行、建行、邮储、农信,申请人网上申报时根据落户地址可就近选择服务网点